华中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编号:
捐赠协议书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为支持华中科技大学教育事业发展,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捐赠用途(请√进行选择,以下同):
□1非限定用途
□2.限定用途:用于华中科技大学 设立 项目。
£助学金、奖学金、创业就业□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
□教职工的资助、奖励和教师队伍建设等
□校园基础建设、图书资料和仪器设备购置等
□校园科技文化活动等
□教学科研及学科发展等
□其他指定用途(详细说明):
二、捐赠金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自愿向乙方捐款
□人民币/□港币/□美元(大写):
□非留本/□留本
□一次性捐赠:捐赠日期:双方签约后 日内一次性到账
□分批次捐赠:捐赠年限: 年至 年共计 年
年捐赠额: 元(小写)
捐赠日期:捐赠年限内每年的 月 日前到账
捐赠交款人(单位)名称:
捐赠交款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捐款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捐赠收据。
三、乙方银行账号(人民币账户)
人民币户
户 名:华中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银行账号:56645752639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喻家山支行
行 号:104521004066(异地);843286(同城)
四、双方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责任与权利
1.捐赠资金是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合法资金;
2.在约定期限内将捐赠资金交付乙方;
3.监督乙方对该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
4.保证捐赠的公益性和无偿性,不主张任何与捐赠相关的经济利益、知识产权等权利,因本次捐赠产生的经济利益与知识产权由学校享有。
(二)乙方责任与权利
1.接受捐赠资金全部用于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确需改变使用用途的,应会商甲方书面同意;
2.在约定期限内向甲方提供公益事业捐赠收据;
3.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捐赠资金使用情况;
4.接受甲方捐赠项目相关的查询。
五、协议的解除与违约责任
(一)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擅自解除本协议;
(二)在发生不可抗力或者本协议内容与国家政策及法律规定相抵触等情形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时,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六、协议文本及效力
(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二份、项目所在单位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
(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华中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