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号: 合同号:
华中科技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合同(线上申购)
甲方(全称):华中科技大学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序号 |
商品名称 |
CAS号 |
品牌 |
包装单位 |
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元): 大写合计(元): |
|
合同总价包括货物、包装、仓储、运输、验收及质保期内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第二条 货物要求 乙方应具备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书。乙方所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对相关产品的强制性认证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必须是全新、在有效期内的原装合格正品,所供产品必须为自营产品。
第三条 交货时间与地点 合同签订后,须在平台明确的交货期内,乙方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条件进行包装并负责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验收 乙方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选择免费更换、减少价款、退货、赔偿损失等方式要求乙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第五条 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发票及销货清单,甲方将货物款项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
第六条 售后服务 自甲方实际接收货物之日起15日内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可选择换货,换货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退货,并可要求乙方返还全部货款。因货物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选择免费更换、减少价款、赔偿损失等方式要求乙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如更换货物,乙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如乙方延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调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一方均可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华中科技大学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合同承办二级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账户名:华中科技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喻家山支行
账号:4200 1127 1450 5000 0610 -000 1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地址:
账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