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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共建科研机构合作协议示范文本

发布时间:2026-08-31 作者: 浏览次数:次


公司与华中科技大学

联合建立

华中科技大学-     公司 联合研究中心

合

作

协

议

书


二零二X   年  月   日


联合建立华中科技大学- 公司

________联合研究中心 合作协议书

甲    方: 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华中科技大学

(具体承办单位:______________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一、合作宗旨

1、 公司与华中科技大学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在 领域,充分利用华中科技大学的 ,结合 公司的 优势,联合成立“华中科技大学- 公司 联合研究中心”( 以下简称“联合研究中心”)。为保证联合研究中心的高效运行和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协议。

2、 联合研究中心的建设目标是:

。

二、合作内容

1、 合作期内,双方以联合研究中心为依托,重点围绕_________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及产学研合作。具体选题如下:

(1).

(2).

(3).

……

2、 科研合作项目的技术目标、技术需求及研究进度等内容由双方另行签署项目合作合同进行约定。

3、 双方合作开展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促进产学研合作,推动项目成果的应用示范与推广,服务地方社会与经济发展。双方可联合申报国家、省、市等各类科技项目。

4、 联合研究中心应注重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甲方为乙方学生实习实践创造便利条件。


三、组织机构

1、 联合研究中心为非独立法人机构,建在华中科技大学,具体挂靠在华中科技大学 __________学院,其运行管理需遵守华中科技大学相关规定。

2、 联合研究中心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由双方任命的资深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其职能是确定联合研究中心的研究开发目标和决定重大事务。管委会至少每年应召开一次会议,首次会议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召开,在特殊情况下,由任何一方提议,经协商可临时召开管委会会议。

3、 管委会由甲乙双方派员 人共同组成(总数为奇数),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管委会设主任1名,由___方派员担任,任期三年。

4、 联合研究中心实行管委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主任负责执行管委会的决议,在管委会指导下主持研究开发计划和管理联合研究中心日常工作,主任每年向管委会提交一份报告。

5、 联合研究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____名。主任由___方派员担任,任期三年。


四、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

1、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向联合研究中心三年累计提供经费不少于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包括运行费 万元/年(用于联合研究中心的日常运行和项目组织)。甲方投入乙方资金用于技术研发和实验而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归乙方所有。

2、 支付方式:

第一年经费 (不低于年平均经费)万元于协议签署1个月内支付;

第二年经费(年平均经费)万元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协议签署第12个月)

第三年经费(年平均经费)万元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协议签署第24个月)

3、 支付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华中科技大学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喻家山支行

帐  号:42001127145050000610-0001

行  号:105521000893

(二)乙方

4、 乙方由联合研究中心依托(挂靠)单位提供人力、技术,负责落实联合研究中心的场所等(视具体情况定)。

5、 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由联合研究中心主任向管委会提交当年度的研究开发和科研经费使用计划并约定双方的责、权、利。待管委会通过后,乙方按批复计划组织完成相关工作。以后每年的研发与经费计划等以此类推。


五、知识产权归属

1、 联合研究中心成立前,甲乙双方已有的技术成果归原持有方。如甲方使用乙方已有技术成果,甲方须与乙方另行签署技术许可合同。

2、 联合研究中心成立后,甲乙双方在联合研究中心合作形成的知识产权为:

(1)由一方独立完成的,成果归完成方,另一方享有普通使用权。

(2)由双方共同完成的,成果归双方共有,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给任何第三人或单独申请专利。共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排序依贡献大小为据,以共有知识产权申报科技奖励时,华中科技大学教师为第一完成人,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申报单位。


六、人员管理

1、 联合研究中心工作人员由华中科技大学和 公司派员组成。

2、 联合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应遵守派出单位和联合研究中心的管理规定。


七、财务管理

1、 联合研究中心的财务管理应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华中科技大学的财务管理规定。

2、 甲方投入到联合研究中心的经费由华中科技大学单独立项管理。

3、 联合研究中心主任为财务负责人,具体按照管委会决议管理相关经费。


八、禁约与保密

1、 甲乙双方不得以“华中科技大学- 公司 联合研究中心”字样的名义在校外注册登记为独立法人机构,不得以此名义进行商业活动。联合研究中心不得在华中科技大学校外挂牌,不得建立分支机构。联合研究中心不得刻制印章,不得对外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甲乙双方都有义务维护双方的声誉和权益。

2、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任何商业用途中提及乙方的名称、注册商标和相关标志(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校名、校徽、学校代表性建筑物、景观标识等),甲方不得在其宣传册、产品包装、说明书等商业材料中使用华中科技大学或联合共建机构研制、监制、科研合作等字样。

3、 双方均对本协议内容及对方提供的技术情报和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4、 乙方在不违反保密义务的前提下,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利用双方的合作研究项目成果从事教学和研究活动,在不涉及技术秘密和不影响甲方商业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对外发表论文。

九、违约及仲裁

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条款产生的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商定申请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该仲裁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三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按以下条款执行:

1、 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执行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经费,且经乙方催告后30日内仍未履行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将依程序撤销联合研究中心,该终止或撤销行为无需经过通知、公告等方式即可发生效力。在此期间,甲方不得以联合研究中心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2、 本协议终止后,甲方已投入的资金乙方不予返还,且已到付款时间的合作经费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未到付款时间的合作经费由双方协商处理。联合研究中心的各项设施设备以及未完成的各项联合研究中心数据均归乙方所有。

3、 如果联合研究中心不召开管委会,乙方可按程序撤销联合研究中心。

4、 如果双方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且符合续签条件,可在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报请双方主管部门批准,签署续签协议。

5、 不符合续签条件,自本协议到期之日起即自动终止,联合研究中心自动撤销。

6、 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联合研究中心无法继续运行时,经双方讨论同意,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十一、其它

1、 本协议终止后,任何一方不得以原联合研究中心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双方都有义务维护对方的声誉和权益,本条款长期有效。如一方违反本条约定,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反约定的一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 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修改、补充或变更,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并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该书面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此页仅为华中科技大学-      公司      联合研究中心协议签署页

甲方: 公司             乙方:华中科技大学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人:     (签字)             授权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管委会成员名单

单  位

职  务

姓  名

职称/职位

席位制

华中科技大学

主  任



是或否

委  员



是或否

委  员



是或否

委  员



是或否


委  员



是或否

委  员



是或否

委  员



是或否

委  员



是或否

机构成员名单

单  位

职  务

姓  名

职称/职位

席位制

华中科技大学

主  任



是或否


副主任



是或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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